机构设置
党群部门

组织人事部

 

一、在党委领导下,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承办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工作事项;

二、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做好院管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和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市管干部、省管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推荐、考察和培训等工作;

三、负责党员教育与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负责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四、负责党校工作。组织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职工的教育、管理、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

六、负责学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院职工考勤和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的年度工作考核;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评聘的组织工作;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新进人员培训和转正定级等工作;

九、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管理和各项津贴、福利的审核工作;

十、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等相关手续;办理评残、抚恤等相关事宜。负责离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人事信息管理;负责完成各类组织、人事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组织、人事方面的制度建设工作。

十三、承办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