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的通知
开天校区、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学院放假安排,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除《思想道德与法治》《公共英语(1)》两门全院公共课统考科目外,其它公共课为非统考科目。专业课非统考科目、统考科目具体由教研室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但统考科目需为人才培养方案明确的考试课程。高职扩招生源学生的考试时间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一)统考科目安排
1.统考时间
12月28日-12月30日。
2.专业课统考
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安排考场、印制试卷等。课程考核方式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执行。
3.公共课统考
全院公共课统考科目为《思想道德与法治》《公共英语(1)》,分别由马列部、公共英语教研室编制A、B套试卷,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安排考场、印制试卷等。公共课统考原则安排在第一时段开展,如因考场不足,可安排在第二时段开展,但需使用不同考卷。时间安排如下:
公共课统考科目 |
统考日期 |
统考时间 |
《公共英语(1)》 |
12月28日 |
08:00-10:00,10:10-12:10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12月30日 |
08:00-10:00,10:10-12:10 |
(二)非统考科目安排
非统考科目包括公共课非统考科目和专业课非统考科目,在统考科目开考前最后一次课完成考试。专业课非统考科目,同一科目同一任课教师(或课程组)涉及多个授课班级的,教务科要统筹考试安排及监考安排。非统考科目可申请线上考试,但需按照考试要求执行。
(三)开天校区期末考试安排
开天校区和川硐校区期末考试(含全院公共课统考)同步进行。开天校区负责在其校区考试的试卷印制、考场安排、监考安排、作弊学生处理、试卷装订以及装订试卷移交等。相关二级学院要配合开天校区做好监考教师的选派。
二、成绩录入
1.凡排课(或发布教学任务书)的教学班级,必须通过AIC录入成绩。录入前认真检查该板块下学生人数和学生名单是否正确。有误的,请联系各二级学院教务科相关人员添加或修改。
2.成绩构成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授课计划设置平时成绩、实验成绩、期末比成绩比例,不得随意更改。在相应位置录入成绩后,先保存,核对无误后再提交。
3.缓考、缺考、免修等情况的成绩录入。
①因特殊情况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有缓考申请书(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章),缓考学生名单由二级学院教务科在成绩录入前提供给相关任课教师,任课老师在成绩录入时备注“缓考”。
②除缓考外,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含退学、休学、应征入伍、死亡等不在校不在读),任课老师在成绩录入统一备注为“缺考”。
③《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大学语文》《公共英语》等课程,国际学生可免修,在成绩录入时统一备注“免修”。
4.成绩录入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9日24:00。各二级学院要督促教师及时录入成绩,超过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试卷装订
1.所有课程的考试试卷评阅完毕后,由各任课教师按照封面(专业、学期、课程名称、班级、阅卷教师)、标准答案、成绩汇总表及总评成绩分析表(由AIC系统导出《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试卷分析表》)装订完整,交二级学院教务科统一保管备查。
2.试卷不按要求装订,对《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试卷分析表》中的填写内容三言两语敷衍了事的,教务科有权退回。
3.试卷装订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前。
四、其它要求
1.命题要求。
各课程应制定题型多样的A、B两套综合性应用型考试试题,且每套题之间完全重复性题目不得超过20%。不得直接使用已考过的期末考试试卷,经过教研室主任审核后交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科。
2.保密工作。
所有任课教师考前不得出复习提纲、划定复习范围或作任何暗示。各二级学院妥善做好试卷的印制、保管及分发。一旦发生“泄密”事件,经调查核实后,将根据学院保密的工作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照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个人及教学单位的责任。
3.考场安排。
考生每人每天最多安排三场考试。考场实行单人单桌。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考务工作。
各二级学院教务科应在开考前,将考试安排表发到各班和监考教师手中,确保通知到位。
各二级学院应加强考试监考、巡视工作。监考教师应严肃考场纪律,履行监考职责。考务与监考人员违反《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要求(修订)》(铜职教字〔2018〕34号)相关要求,将按照《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修订)》(铜职院发〔2018〕41号)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期末专项检查扣除相应分数。
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进入考场,考生迟到半小时不允许进入考场,开考半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
5.学生作弊处理。
对于违反考试纪律、舞弊者,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计,并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2017年修订版)相关规定及时做出相应纪律处分。
6.考试方案提交。
各二级学院于12月22日前将考试方案(含考场安排)报教学工作部刘欠欠老师。
教学工作部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