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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标准及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445 日期:2017-11-11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标准及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我院教师梯队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机制,造就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过硬、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要求的中青年教学骨干,带动学院教学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名额与选拔标准

(一)名额设置

全院每届选拔骨干教师50名。

(二)评选范围

全院在编在岗的专兼职教师。

(三)选拔标准

1.具有良好的师德,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本专业市场调研、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实践教学等方面勇于探索、成绩显著。

2.了解本专业人才市场的需求状况,熟悉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在本专业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方面贡献突出。

3.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4.专业基础理论较扎实,教学效果优良,担任过本专业两门以上课程主讲任务。

5.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了解本专业面向工作岗位(群)的职业素质要求,有较强的指导实践教学的能力,注重本专业理论与岗位实践的结合,并取得较好成绩;指导过一届以上学生毕业实习和技能考核。

6.至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年龄不超过 40周岁。

7.在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值不低于85分。

8.执教三年以上,专任教师周学时不低于8学时,兼职教师周学时不低于2学时。

9.近三年来取得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优秀奖或优秀教学成果奖一项。

2)主持并完成院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一项或主持一项横向科研课题。

3)参编学术专著或教材一部,或在省级(含)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

4)参与完成院级以上精品课建设项目一项。

5)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成员。

二、选拔范围及程序

(一)在教师评议,各二级学院(部)推荐的基础上,个人填写申请表。

(二)各二级学院就其在课程建设、教学、科研、校企合作等方面的业绩写出推荐意见,送教学工作部审核。

(三)分管院长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后,送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组织人事部与骨干教师签订目标任务书。

三、骨干教师的待遇

(一)学院为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扶持骨干教师主持的科研、教研等研究项目;有计划地组织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学术交流活动;选派到大学进修,及时了解本专业的教学发展动态。

(二)学院鼓励、支持骨干教师参与校企合作项目,为其到企业调研、实践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同等条件下,学院将优先考虑骨干教师的职称聘任。

(四)学院定期召开工作总结会,对作出较大贡献的骨干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骨干教师享受月150元的津贴。

四、管理与考核

(一)考核时间

每年考核一次。

(二)考核程序

1.二级学院(部)依照考核项目考核;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复核。

(三)考核项目及要求

1.基本考核项目

1)教学工作量。提供教学任务书、课表、教案。

2)教学质量评比。督导室提供相关材料(评比达到优良)。

3)实践教学。提供实习计划与总结(承担院内实训课程一门以上,或任实习指导教师一次以上)

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值不低于85分。

2.可选考核项目(任选一项)

1)教学改革。提供相关材料或文章(实施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课程改革1项以上,有工作总结)。

2)市场调研。提供相关的调研报告(参与人才市场调研或毕业生跟踪调查一次以上,有调研或调查报告)。

3)校企合作。提供相关材料或计划与总结(参与校企合作专项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等项目一项以上,或校内外实训基地、实训教室等实践教学基础建设项目一项以上)。

4)科研工作。提供申报项目计划书和科研进展总结或验收成果。

(四)管理办法

1.骨干教师队伍的管理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对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学院除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外;

2.基本考核项目中两项及以上不达标者,将被取消骨干教师的资格及当年津贴50%,有一条不达标者仅能享受80%的津贴;

3.每两年进行一次新的骨干教师选拔和替补工作,及时吸收和补充优秀的骨干教师。

(五)本办法由教学工作部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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