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籍清理工作安排,《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现拟对医学院叶修之等8名同学的学生学籍进行清理,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6日)。若有异议,请与医学院教务科马老师(13595663269)、刘老师(13885628585)反馈。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拟清理学籍名单
学院
| 姓名
| 学号
| 符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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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 叶修之
| 2017P90005
|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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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 谭广
| 2017P90023
|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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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 陈婉
| 2017P90026
|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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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 乔中
| 2017P90050
|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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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 康赛亚
| 19P900001
|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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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 苏海玲
| 19P900038
|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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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 阿凤
| 19P900020
|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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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 裴婉
| 19P900033
|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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