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党群部门

工会

 

一、 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院工会的全面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组织的精神,把握工会的总体思路和工会方向,结合学院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展开各项活动;

三、代表职工参加学院有关会议,参与学院涉及教工切身利益和学院重大问题的决策;

四、代表院工会及时向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请示汇报,沟通情况,作好上传下达的疏通工作,协调院工会和其他职能部门间的关系;

五、主持召开学院工会全委会,主持召开学院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会议;

六、做好学院工会全体人员和基层工会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依靠全院教职工全面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七、负责主管学院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根据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

八、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