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党群部门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提出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二、有针对性的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学生稳定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学生工作管理制度,做好学生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工作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四、负责专兼职辅导员的调配、培训、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定学生的减、免、贷、助、缓、奖等资助工作;

六、负责学生的心理咨询与测试、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七、负责学生寝室的调配及宿舍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劳动课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院级以上学生评优、奖学金评定和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

十、指导各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负责学生工作的检查、协调和评估;

十一、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五元文化”、“四项主题”教育和基础文明建设活动;

十二、指导各二级学院学生档案的收集、管理、转递工作;

十三、负责做好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四、会同保卫处组织学生军训和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十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