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 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9月30日前完成评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评审 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三)学院奖学金
根据学生学习成绩、操行成绩和劳动成绩每学期进行一次评选,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档(详见《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之《院级奖学金评选办法 (试行)》)。
一等:1000元 二等:800元 三等:600元
(四)学生竞赛奖励
奖励获得职业技能、创新创业、文体竞技、科技活动四大类竞赛的我院在校全日制学籍学生,(详见《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之《学生竞赛奖励办法(试行)》)。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标准 资助纳入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确定,一般分为2-3档。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2.资助对象 具有我院高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五年制大专四年级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评审和相关材料 每学年9月10日前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于9月30日前完成评审。
三、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
1.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4500元,其中:免学费3500元/年,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
2.资助对象 具有我院高职全日制正式学籍的贵州省脱贫家庭学生(原贵州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3.审核和相关材料 每学年9月20日前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于10月10日前完成审核。
四、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助标准:省内500元/人·年,省外1000元/人·年。
资助范围: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申报方式:学生在每年7月—9月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咨询申请。
发放方式: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集中一次性发放或现金发放。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六、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招收为军士(原士官),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3.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七、学院应征入伍学生奖励优抚政策
1.国防奖学金:在校生入伍一次性院级奖励2000元,应届毕业生一次性院级奖励5000元。
奖励对象:从我院所在地应征入伍且列为我院征兵指标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全日制高职生。
2.住宿费减免:退役复学学生,免交复学后当前学历层次在校学习期间
的住宿费。
3.立功奖励:三等功1000元;二等功3000元;一等功5000元;特等功10000元。
4.勤工助学岗位:退役复学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优先安排到学生
勤工俭学岗位,享受贫困生勤工助学金待遇。
八、勤工助学
学院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报酬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2元∕小时)。
九、绿色通道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贵州省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退役士兵学生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十、其他资助
学院积极与各企业、个人及其它慈善机构相联系,为我院学生争取各种社会资助;同时采取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形式,帮助我院更多贫困学生解决后顾之忧、顺利完成学业。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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