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日期:2018-04-08  作者:组织人事部  浏览量:2544
 
各二级学院(校)、部、处、室:
根据《贵州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教认字〔2018〕4号)精神,为确保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和条件
(一)我校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编在岗人员(具体要求为: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学历以上(含本科)并取得高教系列初级(助教)以上职称人员;已取得非高教系列职称或承担大专以上专业课程教学任务一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根据院长专题办公会会议纪要〔2013〕21号文件要求,非高教系列职称人员申报条件“承担大专以上专业课程教学任务一年以上”由教学工作部负责认定,并报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定);
(二)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须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核准签章的一年以上的教学任务书。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其教学任务书不作要求;
(三)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相应等级及以上标准(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测试不作要求)。申报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并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统一体检达到合格;
(四)参加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政策法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四门课程合格证书的教师。
二、申报材料
5月11日-18日,申请人自行准备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其中所要求的材料如下:
(一)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双面打印,附件二);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小二寸蓝底正面免冠标准头像的办证照片2张(要求与提交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的照片一致);
(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四)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经教学工作部核准签章的其所教授课程一年以上的教学任务通知书及课表原件一份;
(五)教师岗前培训证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六)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七)体检表原件(A4纸双面打印,附件三);
(八)思想鉴定表原件(A4纸打印,附件四)
(九)其他补充证明材料。
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及程序:
(一)、网报阶段:申报高校教师资格人员于2018年4月9至5月1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站首页“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页面,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根据网页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报(网报注意事项见附件一)。
(二)、现场确认阶段:申报人员于2017年5月21日至5月31日将申报档案材料报组织人事部办公室娄洪老师处,同时完成个人信息核实、修改、补充等工作。(申报档案材料装档顺序附后)
特此通知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4月8日
 
 
附件
  
 
贵州省高校教师资格申报材料装档顺序
 
        档案袋里装入的内容从上到下依次为:
1、小两寸蓝底免冠证件照两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6、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7职称证复印件或教学工作部核准签章的其所教授课程的教学任务通知书及课表原件;
8、体检合格证;
9思想鉴定表原件;
10、其它补充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按顺序整理后,用曲别针或小票夹夹住,装入档案袋。
分享到
编辑:组织人事部  丨 内容来源: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