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2026年高
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特制定铜仁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铜仁职业技术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
教育园区校区: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自由路2号
木秀坪校区: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桃园大道200号
高新区校区:贵州省铜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铜仁职业技术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其前身是2002年创建的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6月,教育部批准以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铜仁职业技术大学。学校坐落于贵州省铜仁市,地处武陵山区腹地,是国家民委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委省共建”高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现有在编教职工共1172人,其中专任教师788人,高级职称385人、硕博士547人,“双师型”教师547人。设有农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0个二级分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招生就业部全面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高中类: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且已参加我省2026年高考报名。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届及以后高中毕业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成绩须达到合格。
(二)中职类: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并取得中等职学校毕业证书。
(三)专项类:满足我省报名条件。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向我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现场审核,省招生考试院将对报考考生资格进行抽查。
(1)退役军人: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退出现役证》等相关材料。
(2)农民工:持我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高素质农民(包括村干部):持我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省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或担任村干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员工: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我省企业从业6个月及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清单、银行工资流水等)。非我省户籍的还需持有我省居住证、我省住房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5)下岗失业人员:持有我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失业登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6)基层农技人员: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基层农技人员聘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 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
2026年3月23日09:00至3月27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公布的《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的招生章程填报志愿。(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 征集志愿
第一轮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公布的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我校招生章程参加征集。
征集志愿录取成绩原则上使用第一轮录取成绩,对于跨专业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我校重新组织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测)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一)应、往届高中生考(测)试
1.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考(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详见我校考试工作方案。
2.成绩计算方式:按“文化素质×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60%=考生成绩(100分制)”计算。
(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测)试
包括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综合考试
时间:2026年3月14日上午9:00—11:30
考试内容与方式: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
2.职业技能测试
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内容:详见我校考试工作方案。
3.成绩计算方式:“文化综合考试×40%+职业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40%+技术技能测试×60%)×60%=考生成绩(100分制)”计算。
(三)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的考(测)试。
1.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考(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详见我校考试工作方案。
2.成绩计算方式: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四)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铜仁职业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trzy.edu.cn/sites/html/zsw/)查询成绩。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切实把“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各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未被录取的线上生,如考生服从调剂,可调剂录取到其他尚有计划缺额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公布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
二、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考生进校后以英语为唯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学习语种的考生请慎报。
四、免试生录取
(一)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按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名单,可免试进入我校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二)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我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第十一条 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被五年一贯制和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的考生不能参加分类考试。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政策
根据国家奖学金、学校相关奖学金等政策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家庭贫困生可以申请助学金,通过贷、勤、减、免、补等方式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铜仁职业技术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铜仁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自由路2号(铜仁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部),邮编:554300
2.招生咨询电话:0856-6909006、0856-6909007
3.学校网址:http://www.trzy.edu.cn
4.传真电话:0856-690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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