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籍清理工作安排,《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现拟对医学院叶修之等8名同学的学生学籍进行清理,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6日)。若有异议,请与医学院教务科马权(13595663269)、刘梦(13885628585)反馈。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拟清理学籍名单
学院 |
姓名 |
学号 |
符合条款 |
医学院 |
叶修之 |
2017P90005 |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
医学院 |
谭广 |
2017P90023 |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
医学院 |
陈婉 |
2017P90026 |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
医学院 |
乔中 |
2017P90050 |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
医学院 |
康赛亚 |
19P900001 |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
医学院 |
苏海玲 |
19P900038 |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
医学院 |
阿凤 |
19P900020 |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
医学院 |
裴婉 |
19P900033 |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