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 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拟对医学院叶修之等8名同学学籍清理的公示
日期:2024-12-04 15:48:03  浏览量:0

 

 根据学校学籍清理工作安排,《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现拟对医学院叶修之等8名同学的学生学籍进行清理,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20241242024126日)。若有异议,请与医学院教务科马权(13595663269)、刘梦(13885628585)反馈。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拟清理学籍名单

学院

姓名

学号

符合条款

医学院

叶修之

2017P90005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医学院

谭广

2017P90023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医学院

陈婉

2017P90026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医学院

乔中

2017P90050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医学院

康赛亚

19P900001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医学院

苏海玲

19P900038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医学院

阿凤

19P900020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医学院

裴婉

19P900033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点击数:0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