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根据2017年9月1日起试行《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经复查不合格的,坚持“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理适当”原则开展学籍核查工作,经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将应予以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序号 |
二级学院名称 |
学生姓名 |
学号 |
年级 |
专业 |
班级 |
符合条款 |
具体情况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周雪 |
175410020 |
2020 |
会计 |
175会计 |
2017年9月1日起试行《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石登山 |
2020480132 |
2020 |
财务管理 |
2020财务管理2班 |
2017年9月1日起试行《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 |
公示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6日。如有异议,请向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科书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