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基金的使用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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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6-04 发布人:计划财务部 浏览量: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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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基金的使用办法(试行)
根据市绩效考核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核拨我院院长基金额度和相关会议精神,我院党委2017年3月14日讨论决定院长基金使用办法如下: 一、使用范围及预算 1、超课时(工作)量绩效,预算340万元; 2、教授培养费和津贴,预算80万元。 3、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预算100万元。 4、突出贡献奖(主要含教职工获市级以上竞赛奖、单项工作奖和院内重点工作推进奖等),预算50万元。 5、自驾人员车辆补助费,按自驾人员100元/月标准,全年按照10个月计发,预算30万元。 以上项目之间可调剂使用。 二、严格考核 1、超课时(工作)量绩效部分,严格按照《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的通知》(铜职院行字[2014]85号)文件中“个人工作业绩绩效积分办法”积分计发。 2、教授培养费和津贴,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突出贡献奖要分别制定考核方案,既考核过程,更要注重结果,防止平均普发,要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办学活力。 三、相关说明 本办法经学院党委会2017 年3月14日讨论决定,并于2017年3月15日在全院二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作了说明,未收到不同意见。 本办法自2017年1月起执行,解释权归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由绩效目标考核奖金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