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一次重申学院部门预算经费使用须事前审批的通知
日期:2015-11-02  发布人:eboat  浏览量:1479
 
 
 

关于再一次重申学院部门预算经费使用须事前审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校),部、处、室:

根据国家财经纪律和学院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院部门预算经费使用须事前请示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现将具体事项再一次重申如下:

一、部门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经费使用事前审批规定如下:

(一)用于日常零星办公支出的经费使用由部门办公室或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制定使用计划及请示,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由部门办公室或部门负责人安排两人以上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采购人员要在相关原始单据上签字,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应由不同的人担任(下同)。报账时应附上所有相关单据(下同)。

(二)用于购买资本性的资产(台式电脑、手提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图书及其他相关电子产品等。),金额在1000元(含)以内的,由部门制定使用计划及请示,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由部门办公室或部门负责人安排两人以上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采购人员要在相关原始单据上签字,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按照学院部门业务支出预算经费使用事前审批规定执行。

(三)利用本部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经费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招生就业以及参加各种会议等外出活动,应按规定填写《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出差审批单》或《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审批单》报学院相关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外出。

二、部门业务支出预算经费使用事前审批规定如下:

(一)预算经费支出金额在10000元(含)以内的,由部门制定使用计划及请示,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学院相关分管领导审批,由学院后勤部门组织实施。

(二)预算经费支出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部门制定使用计划及请示,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学院相关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报院长审批,由学院后勤部门组织实施。

(三)预算经费支出金额在20000元(含)以上的,按《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大额资金使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资金使用,由学院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决定;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不含20)的资金使用,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万元及以上的资金使用,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科研专项经费使用参照执行,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以上各类资金使用在研究形成决议后,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并完善相关手续,认真组织实施。”执行。

三、对不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部门预算经费使用事前审批的部门,计划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账。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部

                               二〇一五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