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已经院领导同意并报市法宣办审核通过,现进行公示,请各二级单位按清单内容开展工作。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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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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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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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目标(一季度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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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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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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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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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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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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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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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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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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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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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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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突发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以及铜仁市地方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党委(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季度不少于1次(不包括第一季度)。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党委(组)召开至少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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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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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牵头单位:党政办)(5分)
2.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牵头单位:宣传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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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铜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牵头单位:宣传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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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宪法》《民法典》。(牵头单位:宣传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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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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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记录、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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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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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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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以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为抓手,面向社会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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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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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教职工学习《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学习。(牵头单位:保卫处)(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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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宣传部、保卫处)(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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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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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记录、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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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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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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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本市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各级各部门在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中要加强对本市颁布施行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宣传《铜仁市锦江河流域保护条例》《铜仁市城市违法建筑查处办法》《梵净山保护条例》《铜仁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铜仁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铜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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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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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教职工学习《铜仁市锦江河流域保护条例》《梵净山保护条例》。(牵头单位:保卫处)(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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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教职工学习《铜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铜仁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宣传活动。(牵头单位:保卫处)(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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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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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记录、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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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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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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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自身实际和职能,自行制定本部门(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中的个性指标,把普法工作融于执法或服务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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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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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为重点,邀请司法所或派出所民警等专业人士到校开展以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为主题的讲座。(牵头单位:保卫处)(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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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教职工完成学法用法考试活动。(牵头单位:保卫处)(20分)
2.面向新生,开展一次以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制知识讲座。(牵头单位:保卫处)(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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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一次《民法典》知识专题讲座。(牵头单位:马列部)(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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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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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记录、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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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讲座以新生开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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