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拟对医学院叶修之等8名同学学籍清理的公示
作者:  来源:医学院  浏览量:1141 日期:2024-12-04 

根据学校学籍清理工作安排,《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号)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一)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现拟对医学院叶修之等8名同学的学生学籍进行清理,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6日)。若有异议,请与医学院教务科马老师(13595663269)、刘老师(13885628585)反馈。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拟清理学籍名单

学院

姓名

学号

符合条款

医学院

叶修之

2017P90005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医学院

谭广

2017P90023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医学院

陈婉

2017P90026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医学院

乔中

2017P90050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医学院

康赛亚

19P900001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医学院

苏海玲

19P900038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医学院

阿凤

19P900020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医学院

裴婉

19P900033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铜职院发〔2017]45)第六节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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