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国(境)外交换生管理办法(试行)
为充分利用国(境)外高水平优质教学资源,加快学院国际化人才培养进程,丰富学生学习体验经历,拓宽学生国际视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学院与国(境)外院校合作交流项目学生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宗旨与目的
1.国(境)外交换生指在校际合作协议基础上我院与国(境)外院校互派的学生,分为派出交换生与接收交换生两类。
2.实施国(境)外交换生项目是我院国际合作化办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拓展学生知识视野、培养国际通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3.通过规范管理,大力促进我院国际交换生项目的发展。
二、管理机构
1.学院外事办公室是国(境)外交换生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该项目的协调与管理。
2.教学工作部主要负责派出交换生的学籍保留与成绩录入。
3.国际教育学院主要负责接收交换生的日常管理、汉语教学,并协助学院外事办公室办理接收交换生的录取手续。
4.二级学院主要负责派出交换生的推荐选拔、课程和成绩认定,负责接收交换生的专业教学,并向学院外事办公室、教学工
作部报送相关信息。
三、交流学习形式
采用不获得合作院校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交流学习形式,期限一般为1学年或1学期,主要为插班课程修读。
四、派出交换生
(一)学生选拔
学院外事办公室根据我院每年与国(境)外院校合作协议,确定本年度派出交换生的数量及专业要求,及时发布信息,并负责协调推荐选拔。
1.坚持信息公开、机会均等、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
2.我院在籍高职学生,或符合我院与国(境)外院校合作协议规定的其他在籍学生;
3.学生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4.符合国(境)外合作院校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学籍与成绩管理
1.核心课程由二级学院在学生出访之前安排指定老师将课程核心教学内容发给学生,考试前对交流学生进行考试重点辅导,核心课程需要学生回校考试(如需补考,具体补考形式参照在校生补考规定执行)。
2.其他课程以学分计算,可以用在外学习课程学分进行互换,填写《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赴国(境)外交流成绩认定申请表》并附上交流学习的成绩证明复印件,最终由所在二级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研室认定合格后报送教学工作部审核录入学生成绩系统。
3.若交换生在外派学校所修课程的成绩以百分制计,则按外派学校给出的成绩登录;在外派学校所修课程成绩以优(秀)85-100分、良(好)70-84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三)派出管理
1.二级学院在派出之前书面告知派出交换生下学期我院将开设的课程,鼓励交换生在外派学校多选修相关课程;我院必修或必须考试测评拿证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将重点内容发给学生自学。
2.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必须与学院签订赴国(境)外学习协议书并出具学生声明及法定监护人声明。
3.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交换生工作,指定指导教师以邮件或其它方式负责对交换生派出学习期间的指导工作。
4.派出交换生到达国(境)外驻地后,须在1周之内将国(境)外住址和联系方式报告学院外事办公室及指导教师。
5.派出交换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遵守外事纪律,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尊严的事情;定期向所在二级学院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遇到重大事情及时向我国驻当地外事机构机构及学院报告。
6.派出交换生在国(境)外学习期满后,须在15日内回学院报到,并书面报告学院外事办公室;逾期不归,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接收交换生
1.学院外事办公室根据我院与国(境)外合作院校的合作协议,确定本年度接收交换生的数量与专业要求,并负责安排落实接收交换生就读的二级学院与需修读的课程。
2.若接收交换生基于二级学院与国(境)外合作院校对口学院之间的合作,则由该二级学院负责此项目主要课程的教学和管理。
3.学院外事办公室负责联系国(境)外合作院校,落实接收交换生的来华细节,统筹入学通知书的发放及签证的办理。
4.国际教育学院协助学院外事办公室办理接收交换生的来华手续,安排接汉语课程教学;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专业课程教学。
六、费用
1.国际交换生的学费、住宿费等,实行对等原则。
2.派出交换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仍需向我院交纳学费。
3.对来自某些经济不发达国家的交换生的费用问题,可酌情处理。
附件: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赴国(境)外交流成绩认定申请表
附件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赴国(境)外交流成绩认定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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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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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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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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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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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交流的国家(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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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学习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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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学习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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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读国(境)外学校课程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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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替代本院本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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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号 |
课程名称(中英文) |
成 绩 |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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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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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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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外事办公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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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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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课程类别参照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填写,
2.附上国(境)外学校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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