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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494 日期:2017-11-10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

为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引导学生成才,保障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原则

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全日制专科(高职)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与以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为主的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所取得的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认定获得的学分。认定基本原则如下:

1.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取得成果的级别和等级,是认定学分高低的重要依据。学分由审核部门(二级学院)认定后,交审定部门(科研部和招生就业部)审定。

2.集体奖项中,每一位参与学生获得的学分一般均计相同学分。论文、项目、作品、专利类等集体成果,参与学生根据工作量分配规定计算个人学分。

3.同一项目成果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原则”,不重复认定。

第二条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

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限额24分,认定标准按照《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对应表》(见附件)执行。

 

第三条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

1.科研训练项目及论文、论著、专利等成果;

2.创业教育及创业实践;

3.经认定的其他创新创业活动或项目。

第四条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程序

两种方式:“统一导入”和“学生申报”。其中申报方式为“统一导入”的项目,不再由学生进行申报,简化了认定学分的程序,提高了效率。申报方式为“学生申报”的项目(自行参加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仍需学生自己申报。

 ▲申报方式为“统一导入”项目的认定程序

1.审核部门(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部门或承办单位或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的成绩,按《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表》(试行),给予相应的审核学分。同时导入我院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

2.审定部门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表》(试行)及相关支撑材料,对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学分数进行认定。

 3.学生通过我院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的个人主页,对学分的认定结果进行查询。

▲申报方式为“学生申报”项目的认定程序

1.学生通过我院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的个人主页,提交学分认定申请,并将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审核单位。

2.审核单位根据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和《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表》(试行),对学生的学分申请进行审核,并给予相应审核学分。

3.审定部门根据审核单位审核意见和《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表》(试行)认定学分。

4.学生通过我院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的个人主页,对学分的认定结果进行查询。

第五条  成绩认定记录与组织管理

1.依照创新创业活动类别、层次、规模、效果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由各二级学院审核认定后,交招生就业部审定。

2.学生凭参加创新创业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二级学院负责材料的审核工作。

3.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二级学院将审核结果与材料交招生就业部复核,各二级学院学生科负责核对学分。

4.学院将对创新创业各项活动进行检查与总结,并对成绩进行抽查复审。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附件: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表(试行)

 

2017年8月10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表(试行)

学分类型

二级项目

认定内容或等级

学分值

认定依据

论文

 

SSCI、A﹠HCI、SCI检索期刊

8

有正式刊号的刊物,提供刊物目录和录用论文;被检索的论文提供论文和检索证明,第一作者得满分,第二、三作者得分减半,第三作者后不得分。

校核定的一级期刊、EI检索期刊

6

外国刊物论文、中文核心期刊、EI检索会议论文

4

其它公开发表的论文

2

院级及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文学艺术作品等

1

科技成果

省部级

4

提供科技成果证明,第一作者得满分,第二、三作者得分减半,第三作者后不得分。

院级

2

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

8

提供专利授权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第一作者得满分,第二、三作者得分减半,第三作者后不得分。

实用新型专利

2

外观设计专利

1

科研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

6

根据学生取得立项并以项目结题为依据。项目负责人得满分,成员得分减半。

省部级

4

院级

2

创业教育

SIYB创业培训、学生参与教师创业项目课题研究

2

提供证书,项目结题文件。

参加学校集中组织的各类校内外创新创业、人文素质和学术讲座

2

要求听各类讲座5次及以上,每次0.4分,上限为2分,不到5次不得分。

创业大赛获奖

国家级(一/二/三等或优秀奖)

10/8/6

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不重复计分,负责人得满分,成员得分减半。

省级(一/二/三等或优秀奖)

8/6/4

市级(一/二/三等或优秀奖)

6/4/2

院级(一/二/三等或优秀奖)

3/2/1

创业团队考评

获创业团队考核优秀

6

团队成员获得学分相同

获创业团队考核良好

4

获创业团队考核合格

2

其他获资助的校创业团队

1

实体创业实践

拿到地方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或进入地方创业基地并注册运营

8

提供相关证明,负责人得满分,成员得分减半。

网上创业实践

网上商店获三钻或相应等级

6

提供相应证明或证书;负责人满分,其他成员减半。

开办网上商店获1-2钻或相应等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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