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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699 日期:2017-11-10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尊重学生的志愿和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在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下进行,严格公示制度,相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程序。

第三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  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所有的课程学习,达到专业要求的学分方可毕业。

第二章  

 

第五条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专业。

第六条 转专业的报名人数不超过当年专业转入计划数时,可不通过考试直接转专业。

 第七条   转专业的报名人数超过当年专业转入计划数时,必须通过学院的转专业考试。

第八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转专业考试分数相同的基础上优先录取:

1.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2.获得转入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

第九条 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转入专业相关技能大赛奖项(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可直接申请转专业,且不计入专业转入计划数。

第十条 原则上在原专业学习时间达一年及以上者,不允许转专业。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院长办公会通过后,按第六条、第七条申请转专业:

1.因学院专业停办无法在原专业学习的;

2.入学后被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

3.因本人或家庭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第十一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如分类招生、中职推优、五年一贯制、艺术类专业、民族班等。

 2.国家有相关规定的:高考招生时体育类与艺术类之间、艺体类与普通类之间均不能互转。

3.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

 

第三章  

第十二条  计划申报

1.二级学院根据学生报到及教学资源情况,拟定专业转入计划。经教学工作部汇总,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数字化校园网上公布。

2.原则上转专业计划数不超过学院当年报到新生数的百分之三。

第十三条  学生申请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第十四条  资格审核

1.二级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进行初审,并确定学生名单,由招生就业部进行资格复核。

2.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教学工作部对免试名单、考试名单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考试及结果运用

1.十月下旬,教学工作部组织转专业考试。

2.考试结束后,教学工作部按专业转入计划数对考试成绩排序,并将录取名单一并进行公示。

3.因身体条件不符转入专业要求等原因形成的空缺计划数,由后续考试名次依次递补。

4.公示结束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第十六条  转专业手续办理

1.学院审定后,由原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通知学生一周内到教学工作部办理学籍信息变更手续,领取转专业通知书。

2.学生凭转专业通知书到转入二级学院报到注册。

3.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做好交接工作。

  1. 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

           第四章   

第十七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和成绩换算,按《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新专业的标准执行。

十九条  本办法从2017年9月1日起试行。凡与本办法内容不相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学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铜仁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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