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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工业学校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 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细则(试行)
日期:2019-02-28  作者:  浏览量:25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 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建档工作的通知》,为有效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实现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发挥资助效益,保障资金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校资助申请、审核、资助资金发放等工作是在市教育局的领导和安排下进行。具体政策以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章 资助对象和条件

  •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的对象为我校在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学生。及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农村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可纳入资助范围。
  • 本细则所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经扶贫部门完成审核流程,纳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管理的农村贫困家庭。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是指经扶贫部门按扶贫标准严格认定、再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农村贫困家庭。
  • 申请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的农村贫困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生活俭朴。

                  第三章 资助项目和标准

  • 对符合第二章规定的农村贫困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实施以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

对就读我校一、二年级的农村贫困学生,在确保享受原有的三年免学费(2000元/生.年)和一二年级国际助学金(2000元/生.年)基础上,新增以下资助项目:

  1. 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1000元/生.年;
  2. 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3. 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第七条 我校免(补助)住宿费的对象应为在校寄宿学生,优先满足农村贫困学生在校寄宿需要。

第八条 免(补助)学费、 免(补助)教科书费、 免(补助)住宿费标准原则上为我省范围内相应学段收费项目的最低收费标准。农村贫困学生均按第六条标准予以定额资助,资助标准达到或超过学生收费标准的即为免费,未达到学校收费收费标准的即为补助。所涉及免费(补助)标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根据相应收费标准变化而调整。

               第四章 资助时限和方式

  • 对资助的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时限从学生入学开始直至完成当期学段学业为止。
  •  新增资助项目按学年申请、审核,由学校组织申请、审核和直接发放给贫困学生。

                   第五章 资助程序

  • 农村贫困学生于每年10月15日前,按照第十条规定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如实填报《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
  • 农村贫困学生应由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学生资助卡原件和复印件,交由学校审核,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 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成评审委员会,于每年10月25日前对申请资助的农村贫困学生进行评审。学校将按照《铜仁工业学校精准扶贫资助评审委员会制度》组织人员对受助对象进行评审,评审后的受助名单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在学校网站或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11月5日前,填写《贵州省——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和《贵州省——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汇总表》,逐级上报和审核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
  • 学校于每年12月底前,将资助资金通过学生资助卡直接发放给农村贫困学生。农村贫困学生本人在《贵州省——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发放登记表》签名确认。无特殊原因,资助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个别因特殊原因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必须提供充分的依据和佐证材料。
  • 学校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公示情况、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资金发放登记表、银行发放明细清单、记账凭证和工作情况等有关材料分年度建档备查。

                第六章 资金来源

第十七条 教育精准扶贫新增学生资助项目所需资金,根据农村贫困学生就读学校隶属关系,由铜仁市财政承担。

                第七章 保障措施

  •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是扶贫攻坚工作的重大任务,我校将加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建设,逐步配齐工作人员和设施设备,落实工作经费,强化督查考核,保障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  学校将切实加强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使思想教育与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充分结合起来,在受助学生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活动,加强爱国爱家、遵纪守法、互助友爱、勤俭节约、自食其力、文明养成、感恩励志等方面的教育,树立资助成长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省委、省政府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

                       第八章 附则

  •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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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相  丨 内容来源: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