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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来源:  浏览量:6042 日期:2017-10-17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实践学分认定

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对于加深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解,深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 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认定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学生在假期和平时课余时间,有组织地进行以科技文化卫生服务社会调查等“三下乡”形式和志愿服务形式两大类实践活动。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1.深入城镇、乡村、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考察和社会调查活动,从而引导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同时对社会和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2.科技服务活动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面向城镇社区、县乡的中小型企业、乡镇企业,结合所学专业,发挥技术特长,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科技攻关、工程设计、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活动,使科学技术为现实生产服务。

3.文化服务活动深入城镇社区和贫困乡村,开展文化培训、科普讲座、法律宣传和咨询等活动,服务社区和乡存的文明建设。

4.志愿服务活动

(1)立足校园,开展志愿服务,承担力所能及的学生事务等工作;

(2)深入社区开展敬老助残帮困服务、义务家教活动、社区公益事业服务等活动;

(3)与企业、部队、科研院所、乡村、居委会等单位开展其他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

(一)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本着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平时与假期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

(二)在校大专学生都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我院具体情况,除平时的活动外,要求专科(高职)生参加4次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累计时间不少于28天。在校学生须网络注册成为网络志愿者,并每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间不少于15小时。

三、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分设置、考核和表彰

(一)社会实践共计6个学分,其中志愿服务活动记2学分,社会实践4学分。

(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考评一次,其成绩计入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中,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学分,成绩合格者得1学分,计满4学分为止。

社会实践类相关要求及认定考核: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填写《社会实践活动调查表》,由活动组织单位或活动接收单位填写证明或鉴定意见。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评定依据该登记表及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无任何证明或鉴定意见者,原则上不能记成绩。

2.学生寒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5天,暑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7天,时间不足者,原则上不能记及格以上成绩。

3.社会实践成绩经辅导员、班级团支部参照测评标准给出成绩并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核,由院团委认定。

4.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测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至第三周。

志愿服务类相关要求及认定考核:

5.学生每学年参加志愿者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5小时(网络统计为准),时间不足者,原则上该学年社会实践活动不能记及格以上成绩,不计入学分;时间足额并成绩合格者,每学年计1学分,计满2学分为止。

6.志愿服务成绩及学分经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服务大队审核,由院团委认定。

(二)社会实践活动的表彰每年暑期开学后,对社会实践进行一次总结和表彰。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一学年两次考评成绩都在90分以上者,可作为院级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给予表彰,表彰名单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提名,院团委审定。

2.省级以上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由院团委在校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中选拔产生。

3.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者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表彰,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报院团委审定。

4.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组织单位的产生,在自行申报,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的基础上,由院团委评定。

四、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

(一)院团委统筹安排院级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制定计划、实施和总结表彰。各团总支负责本二级学院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全体专职团干部和辅导员要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团干和辅导员外出联系和组织社会实践活动享受出差待遇。

(三)要广泛发动专业教师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外出活动享受出差待遇。

五、社会实践活动经费的来源、管理和使用

(—)为了保证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每年拨出一定数量的专款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经费,列入团委年初预算。

(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经费由院团委统一管理使用。

(三)社会实践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带队及指导员教师和学生的生活补助、社会实践活动的日常开支、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总结、表彰等方面。

(四)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费,应全部用于学生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附表)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9

 

附表: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调查表

姓 名

 

分 院

 

班 级

 

职 务

 

实践时间

     日—       

(包括内容、成果、主要收获等。可另附纸)

实践

单位

意见

 

                                

(企事业、街道、乡村等单位公章)

     

团总支

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学院

团委

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暑假社会实践个人统计表

院别:

班级:

序号

姓名

实践内容简介

是否有单位意见

是否写实践报告

成绩

是否推荐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1、本表一式份两份,一份上交院团委,一份二级学院团总支保存;

    2、“是否有单位意见”和“是否写报告”只填写“是”或“否”;

    3、“成绩”由团支部给出,分优秀、良、及格、不及格四档。要有单位意见调查报告照片。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团队申报表

基本情况

团队情况

团队名称

 

实践地点

 

参与人数

 

活动起止时间

 

指导教师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成员信息

姓   名

性别

专业班级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活动内容

活动简介

(可另附)

 

 

 

 

 

 

 

 

 

 

 

 

 

 

 

 

 

 

 

 

 

 

审核意见

团总支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团委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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