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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农学院 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浏览量:5448 日期:2022-05-16 

根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文件精神202年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农学院2022年人才引进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人才引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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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原则

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工作

招聘工作在农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招聘工作方案、考核组人员构成、考核结果名单确定等事项须经农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招聘考核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考核方案完成具体考核工作,考核过程在学院组织人事部和监察室的指导下进行,农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全程参与并监督招聘考核工作。

(一)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料,及时、定期集中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10月31日之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术成果、获奖情况、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人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材料等审查,并提出相关审查意见,通知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做好参与相关考核准备。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或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6月12日24时以前应聘经官方渠道投递材料情况,审查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6月13日形成资格初审通过名单,报组织人事部审批同意后挂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

(二)引进考核

1.考核时间:2022年6月18

2.考核地点:农学院综合楼

3.笔试

1)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岗位条件人数与引进岗位数比例达到30:1以上,增加笔试环节。笔试范围根据岗位专业要求确定,采用百分制、闭卷形式。笔试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要求开展。按照招聘岗位数1:6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评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

2022年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人才7-11号岗位笔试范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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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应聘岗位条件人数与引进岗位人数比例未达到30:1,不再开设笔试环节,可直接进入专业测评环节。

4.专业测评

报请组织人事部,在纪检委员监督专家库中抽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5人组成专业测评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所需的专业技能、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要求,制定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开展专业测评。专业测评采用计分制,满分100分,成绩排名作为进入面试的条件,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达不到1:3,报组织人事部和监察室备案后,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5.面试

报请组织人事部,在纪检委员监督下从我院专家库中抽取高级以上职称的面试专家5人,对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教学岗位面试采用授课方式,授课时间20分钟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按百分制计分。

6.面

面谈采用谈话的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意识形态、学风工作作风、品德修养上学期间或工作期间的工作、学习、社会活动等情况。面谈过程详细记录,面谈情况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考生在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品德修养、思想言论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核结果

综合成绩按专业测评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进行合成,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按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总成绩在80分及以上方可拟聘。现场招聘环节结束后,成绩报组织人事部,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将拟录用人员面试过程材料签字盖章后报组织人事部。若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按照符合录用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相关说明

1.专业测评或面试环节由考核小组每位专家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计算出的平均分值,作为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

2.确定拟聘的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为拟聘人员,如果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考核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3.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考核资格。

六、工作纪律

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农学院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1.根据实际投递简历及工作情况,按照先后顺序,完成计划内人才引进工作之后,将不再组织简历投递及招聘工作。

2.疫情防工作按照市及学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做好本次人才引进工作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2022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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