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行政部门

招生就业部

 

一、招生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2、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编制、报送分市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

3、负责组织招生宣传工作,多渠道宣传学校办学优势及特色,编印、寄发招生专业介绍及相关宣传材料;举办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组建、培训、管理招生宣传干部队伍;

4、参加有关机构及部门组织的招生咨询活动,接待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来人或来函来电咨询。

5、协助其他部门搞好新生报到工作;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新生生源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6、负责完成年度招生总结工作;

二、实习工作职责

1、规范学生的校外实习,并建立健全有关校外实习的各项管理制度;

2、认真做好中专生第三学年、高职生第五学年第二学期的校外实习工作的安排;

3、协助各系部强化实习生的管理,深入实习现场了解实习情况,不定期对各系部的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4、负责处理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发生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并协助学校搞好处理工作。

三、就业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拟定毕业生就业政策、管理规定及服务措施;

2、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就业咨询,收集、处理就业信息,召开就业双向选择会和办理就业手续;

3、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建立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利用信函、网络、媒体,收集社会需求信息,整理筛选后向全校毕业生公布,组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活动,负责毕业生的推荐;

4、负责学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对毕业生资源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

5、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审核,拟定、编报毕业就业方案,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6、制定学校各层次学生就业指导计划,强化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组织就业指导的课堂教学,组织开展与毕业有关的各项活动,对毕业生就业进行咨询和服务;

7、建立毕业生个人档案,指导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及时办理报到证、转档、转户口等手续;

8、组织毕业生进行就业市场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反馈当年社会需求情况,通过与用人单位、校友座谈会,了解用人单位及学生对学校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教学、科研方面的建议及意见;

四、积极开辟招生、实习和就业市场,建立稳定的招生、实习和就业基地,建立和完善招生、实习和就业基地的信息网络系统;

五、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习管理和就业指导工作的各类文件、数据的审核、整理、上报和归纳等工作;

六、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